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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 通 知

2018年04月23日 11:15:07 访问量:817

 

各学区、市直、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做“四有”好老师要求,有效推进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培树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将教育部、省教育厅、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落实到实处,结合我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师风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

(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建立理论学习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键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定期开展学习型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提高认识水准和遵法守德的自觉性。结合教师交流轮岗,学区管理制等教师交流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提高能力水平。鼓励教师开展新时期下师德师风建设的课题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逐步构建理论学习、实践提高、研究升华三融合的师德师风教育模式。

(二)依托传播平台,建立师德师风宣教机制。要坚持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组织演讲、征文、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当代中小学教师的精神风貌。同时,将每年5月份确定为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月期间,通过宣传学习、签订承诺书、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先进事迹宣讲等形式,大力树立和培育新时期教师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提升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师德师风水平。

(三)挖掘教育资源,推进师德师风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依托教师教育、师德建设研究方面专家,挖掘全市师德模范、育人标兵等师德教育资源,建立师德教育专家库,分期分批地开展对师德工作管理人员、培训者、德育工作者等骨干的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师德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师德教育资源,加强学校师德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形成特色。

二、坚持正面引导,建立健全激励长效机制

(一)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使教师在社会上有荣誉感。加强正面激励,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积极落实《石家庄市百千万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20142020年)》(石教〔2014148号)文件精神,深入挖掘和培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开展师德楷模、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活动,宣传优秀教育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养成重德修德的良好风气,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在社会上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充分落实有关待遇,使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岗位教师有关待遇。积极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3]25号)和《新乐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新政办[2016 ]21号)有效实施,加大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表现优异的教师,以及在边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长期任教、长期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做出突出贡献教师的表彰奖励。

(三)积极搭建专业发展平台,使教师在职业上有成就感。加大教师、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益,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广阔平台。着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名校长、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通过“名校长论坛”、“名师工作室”等,促进校长队伍建设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

三、规范教育行为,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

(一)切实增强教师自律意识。实施新任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将学习、宣传和践行教师誓词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形式,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师德师风承诺制度,组织广大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和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师德师风教育内容作为必修课程。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加强教师良好行为与品行的习惯养成教育,树立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核心在预防。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定期教育制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台帐。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接收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做到廉洁从教,干净做人。

(三)不断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到各级各学校教育评估与督导范畴。同时,构建师德师风考核多元参与机制,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的评价管理网络,全程参与、管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过程。建立健全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档案,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为带动,将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和关爱学生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

(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评议制度,将师德师风纳入“学、评、教、议”的重要内容,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活动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学校要及时处理纠正;对于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要及时逐级报告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定期分析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构建师德师风监督体系,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监督举报渠道和反馈平台,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结合起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有果,有果必复。

(五)严格师德师风惩处机制。各学区、学校要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检查整改并重,纠正警示并举”的原则,重点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严重失德、影响恶劣者要上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坚决将此类人员清除教师队伍。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加大违反师德、有偿补课等惩戒力度,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四、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保障长效机制

(一)组织保障。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廉政教育组、教育督导组、人事科、基础教育组、成职教教研中心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各学区、学校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二)制度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调动广大党团教师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的参与和舆论监督,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经费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教师表彰奖励、教师培训等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应该由学校承担的培训经费,不得向教师个人转加,切实保障教师个人合法权益。

新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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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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